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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15 访问次数: 4 各有关单位: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苏教办社政﹝2013﹞5 号)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1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0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二、结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纸质3份,电子版1份),其中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盖章。 2.将正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纸质1份)报社科处审核。 3.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社科管理邮箱:skgl@njupt.edu.cn 提交时间:12月18日前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417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社科管理邮箱:skgl@njupt.edu.cn。联系人:李子白;联系电话:85866926。 附件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通用).doc 附件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通用).doc 附件3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通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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